如何判斷纖維束過濾器的反洗效果?-杭州鑫凱
判斷纖維束過濾器的反洗效果,需從直觀現象觀察、核心參數監測、長期運行驗證三個維度綜合評估,確保反洗后濾層恢復過濾能力、無污染物殘留,具體判斷方法如下:
一、直觀現象觀察:快速初步判斷
反洗過程及反洗后的肉眼可見現象,是最直接的判斷依據,重點關注以下 2 點:
反洗排水濁度變化
水反洗階段,初期排污口排出的水會因攜帶剝離的污染物而呈渾濁狀(多為黃褐色、灰色) ,隨著反洗進行,排水應逐漸變清,最終需達到清澈透明或接近原水濁度(如原水濁度較低時,排水濁度需≤5NTU)。若反洗結束后排水仍持續渾濁、有明顯懸浮物,說明濾層內污染物未徹底剝離,反洗效果不佳。
濾層狀態與設備運行聲音
反洗時(尤其是氣水聯合反洗),通過設備視鏡觀察,纖維束應呈均勻懸浮、翻滾狀態,無局部 “板結”“偏流”(即部分區域濾層不膨脹、部分區域過度膨脹);若出現濾層堆積不動、局部水流沖擊劇烈,可能是布水 / 布氣不均,導致污染物無法有效剝離。同時,反洗過程中設備無異常噪音(如刺耳的水流沖擊聲、氣阻異響),若有異常聲音,可能伴隨濾料損傷或污染物卡堵,反洗效果會受影響。
二、核心參數監測:量化驗證反洗效果
通過儀器監測反洗前后的關鍵參數,能更精準判斷反洗是否達標,核心關注 3 類參數:
過濾器進出口壓差
反洗前,因濾層截留污染物,進出口壓差會升高至0.15-0.2MPa(具體閾值需結合工藝要求設定);反洗后,濾層恢復潔凈,壓差應顯著下降至0.03-0.05MPa 以下(接近初始運行壓差)。若反洗后壓差下降不明顯(如仍>0.08MPa),說明濾層內仍有污染物殘留,過濾阻力未降低,反洗未達標。
出水水質指標
反洗恢復正常過濾后,監測出水濁度、懸浮物(SS)、COD 等關鍵指標:
出水濁度需回歸至正常運行水平(如工業循環水過濾后濁度≤10NTU,飲用水處理后≤1NTU),且無波動;
若處理含油或有機物的水質,出水油含量需≤5mg/L、COD 去除率恢復至反洗前的正常水平。若出水指標持續超標,說明反洗未徹底,殘留污染物仍在影響過濾效果。
反洗水 / 氣參數穩定性
反洗過程中,反洗水強度(8-15 L/(m2?s))、氣洗強度(15-25 L/(m2?s))需保持穩定(可通過流量計、壓力表實時監測)。若反洗水 / 氣強度忽高忽低,或實際值遠低于設計值,會導致濾層沖洗不充分;若強度過高,雖可能暫時提升排水清澈度,但易造成纖維束纏繞、斷裂,反而影響后續過濾效率,需結合參數穩定性輔助判斷反洗效果是否可靠。
三、長期運行驗證:判斷反洗效果的持續性
單次反洗后的短期指標達標,不代表反洗效果完全合格,還需通過長期運行觀察驗證:
過濾周期是否恢復正常
正常情況下,過濾器從啟動運行到下次反洗的周期(即 “過濾周期”)相對穩定(如 8-24 小時,視進水水質而定)。若反洗后過濾周期明顯縮短(如僅 3-4 小時就需再次反洗),說明反洗未徹底清除濾層深層污染物,導致污染物快速積累,反洗效果存在隱患。
長期出水水質穩定性
反洗后連續運行 1-2 個過濾周期,若出水濁度、SS 等指標始終穩定在合格范圍,無逐漸升高的趨勢,說明反洗后濾層截留能力恢復良好;若運行中出水指標持續上升,可能是反洗時污染物未完全排出,或濾層結構因反洗操作不當(如強度過高)受損,導致截留效率下降。
總結:反洗效果達標的核心標準
需同時滿足以下條件,方可判定反洗效果合格:
反洗排水清澈,濁度≤5NTU;
反洗后過濾器進出口壓差≤0.05MPa;
恢復過濾后,出水水質(濁度、SS 等)達標且穩定;
后續過濾周期恢復至正常水平,無頻繁反洗現象。